名人贈畫遭變賣引熱議 名家友情被“踐踏”
[中藝網 發(fā)布時間:
2013-05-31]
把自己的作品送給別人,不想卻被人被拿出來賣錢。最近這種名人珍貴的贈物不被藏家待見之事頻發(fā),引起一片申討之聲。不過令名人們更為尷尬的是,盡管已是出離憤怒,但他們可能暫時沒法得到法律的保護。
贈物被賣:名家友情被“踐踏”
這幾天,中央美院美術館館長王璜生相當氣憤,因為他發(fā)現自己2000年贈送給廣東嶺南美術出版社的一張畫竟給出版社賣了換錢。當年王璜生所贈畫作,是作為給這家出版社成立20周年的賀禮。“太令人震驚了!實在太沒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線了!”王璜生在微博上公開譴責。
最近,這類藏家不珍視獲贈之物的事情頻發(fā)。鬧得最沸沸揚揚的自然是錢鐘書1980年代寫給香港廣角鏡雜志原總編輯李國強的一批信件流入拍場(本報5月23日、5月25日曾報道)。
本報記者在采訪中時??吹接忻宜浿?,被受贈的藏家拿出來賣。往往這些書畫上還題著“贈某某”的字樣,顯出名家對朋友情誼的一份珍視。這樣的贈物出現在叫賣聲四起的拍場,實在讓人唏噓。
幾個月前,莫言多年前所寫的三張書法拍得11.73萬元高價,據稱也是當年藏家求字而得?!澳允请S和的人,自然不會拒絕這種托請。但如果當時那人就對莫言說,這些字是要拿出去賣的,莫言肯定不會寫了。”有網友議論道。
但和楊絳先生、王璜生不同,莫言對所贈書法被賣一事保持沉默,于是有人按捺不住地問:“莫言,你的字被賣了,你就不反對嗎?”
業(yè)內建議:看準了求字的人再寫
昨天有關錢鐘書私信將被拍賣一事的最新消息是,中國拍賣行業(yè)協會表態(tài),深切理解并尊重楊絳先生的感受和反應,希望這批私信的送拍者能充分尊重楊絳先生的意愿。
但是由于中拍協只是一個行業(yè)協會,其態(tài)度對各會員單位并不具備約束力,所以拍賣方時至今日也不曾松口,依然堅持要拍賣這批信件。而且有一種觀點認為,這一輪風波,可能反而會助推這批信件的價格。
但現在問題的關鍵還是,贈送之物被獲贈者拿出來賣了換錢,這雖在情理上很難講通,在道德上也是有瑕疵的,但這是否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呢?
本報記者注意到,此次錢鐘書私信將被拍賣一事曝光后,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將此與張愛玲私信被出版的現象相提并論。
他們認為私信都有著作權,所以要出版或拍賣都必須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。張愛玲的遺產執(zhí)行人宋以朗是同意出版的,所以張愛玲信件被披露出書雖于情難容,于法卻是有據的。同樣的道理,現在錢鐘書的遺產所有者楊絳先生既然出來反對拍賣,那這批信件就賣不成。
不過很快出現了第二種說法,中央財大拍賣研究中心名譽主任王鳳海就表示,在拍賣中,這些信件涉及的是物權的轉移,而非著作權的轉移,信件屬于動產,動產則視目前持有人為所有人?!胺蓺w法律,感情歸感情。在此事件中還是要以法律為最終準繩?!?br/>
在這些專家看來,所有權和著作權是兩碼事,如果信件要出版,那就得談著作權,而如果只是買賣,那就只有看所有權。
從這個角度來說,王璜生雖然對自己的贈畫被賣很生氣,但他也只能譴責一番,并沒法深究。
為了避免不被求字的人“玩弄”,業(yè)內建議名家賜字時一定要看準那個求字的人再寫。給人寫信也要特別注意,如果是不可靠的人,信里千萬別寫不適宜公開的文字,免得日后被公開。而最保險的辦法,就是名家和受贈方簽訂一個“贈物不得轉讓公開”的協議。記者 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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